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数字货币不是违禁品,财产属性也不能一概予以否定
近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典型案例选》,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这次发布会上,毛海波作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对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及财产属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毛海波指出,数字货币,包括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违禁品。虽然数字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监管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其具有显著的优点和潜力。他强调,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跨国等特点,其交易记录不可篡改,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效率。
对于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毛海波认为不能一概予以否定。他表示,数字货币虽然与传统意义上的财产存在差异,但其具有经济价值,可以作为法律上的财产受到保护。当然,由于数字货币的特殊性质,其财产属性的认定和保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毛海波强调,在处理涉及数字货币的纠纷时,应当依据现有法律进行裁决。他表示,“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应当按照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解释和适用法律。”同时,他呼吁上海法院在审理涉及数字货币的案件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数字货币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探讨。
毛海波作为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长期致力于商事、破产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对数字货币的独到见解对于推动上海法院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发布会还发布了毛海波主审的南通某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等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入选“上海法院2020年度百个精品案例”和“上海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充分体现了毛海波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审判业务能力。
毛海波曾荣获上海法院个人二等功、合议庭二等功等多项荣誉。他的学术著作《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入选上海法学文库,并担任《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典型案例选》《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及裁判观点》执行副主编。他合著的《〈民法典〉适用与司法实务》一书对于推动我国民法典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他在法学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其中包括《wto框架下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法律问题探究》《“请托”问题的法律性质认定与裁判路径选择》《〈民法典〉框架下司法对外观主义理论的精准把握与限缩适用》等。这些论文对于推动我国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毛海波作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和首届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对于推动上海法院审判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解决数字货币等新兴法律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数字货币的普及和应用将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毛海波的观点对于正确认识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和财产属性,推动数字货币的合法合规交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将继续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为上海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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