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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国际领秀是传销或骗局吗?
LX国际领秀是不是传销或骗局现在还没有证据来证明。从目前公布的资料来看,还很难认定或者没有权威结论。
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判断其是否符合传销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传销需符合以下三条。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
扩展资料:
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禁止传销条例》
lx领秀国际是不是传销
lx领秀国际已经被证实为传销。
“LX领袖国际”除了“股票交易”模式以外,如果参与者发展下线还有见点奖、推荐奖、对碰奖、领导奖等奖励。目前,“LX领袖国际”只开放一星和二星级别,二星享受三星动态奖励待遇 ,一星享受一星动态奖励待遇,奖金可全部提现。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LX领袖国际行为已经触犯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可以被认定为传销。
扩展资料:
2018年11月7日,安州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小型汽车科目三考场内将负案在逃人员李某(女)抓获归案。
当天上午,安州区公安分局车管所正组织驾校学员开展小型汽车科目三考试,突然,车管所负责人接到分局指令:负案在逃人员李某正在科目三考场内,要求该所立即将其控制。为避免打草惊蛇,车管所民警即刻对李某进行布控,等到其考试结束后刚走进签字室时,就被等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抓获。
原来李某“来头”也不小,其于2017年在广西来宾市加入“LX领袖国际”传销组织(规模20000余人,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并通过互联网发展下线人员,骗取财物。截至案发,李某在该传销组织的层级已达到第三层,引诱来自全国各地的30名人员加入了传销组织,已然成为该传销组织的小头目。
今年9月,李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警方列为上网逃犯追逃。目前,李某已被移交广西警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绵阳新闻网-一传销头目在安州区驾考现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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