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刑满出狱,已经返回家中。他向街坊鞠躬表示:“我一定会做一个感恩社会的人。”
2014年,大一学生闫啸天在老家河南新乡辉县,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和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河南省高院也驳回了被告人的申诉。
闫啸天向街坊鞠躬 (记者杜光然摄)
在经历三次减刑后,闫啸天服刑8年10个月,于2023年5月27日刑满出狱。当天,极目新闻记者在闫啸天辉县老家看到,其门前拉起横幅写道:“欢迎闫啸天同学平安回家。”多个亲友从外地赶来,买鱼买肉,准备了大锅饭等待其回家。
中午11时许,闫啸天的父亲携家人在门口对街坊邻居表示感谢。闫啸天也现身对大家说:“感谢大家这些年对我家里的支持,我一定会做一个感恩社会的人。”随后深深地鞠躬。
此前,闫啸天的母亲曾前往监狱探望。谈到未来打算时,闫啸天说,出狱会去坟前祭拜去世的奶奶;接下来,他会一边适应社会,一边考虑创业做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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